鄱阳县珠湖乡珠北圩水面水库承包经营权招租(五年)拍卖公告
受委托,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1年9月28日15时,在鄱阳县珠湖乡政府会议室公开拍卖“鄱阳县珠湖乡珠北圩水面水库承包经营权招租(五年)”承包经营权。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珠湖乡珠北圩水面水库承包经营权,水库面积约10995亩,本次拍卖的承包经营权年限为:五年。起拍价100万元/年,竞买保证金60万元。
二、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重大事项:
1、本次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华宇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华宇信德评字(2021)第J-4780号。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租金交纳方式为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竞拍成功后,买受人按每年度一次性交纳年租金。第一年租金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交纳,后续年度租金在当年租期到期前2个月支付。
4、标的物目前有租赁,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权。
5、目前水库的承包经营权将于2022年2月1日到期。若原经营户未报名参与本次竞拍或者未竞拍成功,原经营户须在承包到期前将自有养殖的水产打捞完毕,并将自有资产及设备自行处置完毕。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招租方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具体的租期起始时间及相关条款以签订的合同为准,不得转租。如买受人在没有经过发包方的同意私自转租,发包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承包租金不予退还。
7、在承包经营期间,买受人须依法依规经营、依法纳税,并接受发包方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养殖方式须符合环保部门的环保要求。因环保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买受方承担。必须按照原来规定范围内的水产养殖,并遵照上级水利部门的水位标准执行养殖,汛期除外。
8、本次拍卖,买受人须承担的其他费用包括:评估费、拍卖佣金。
9、标的交付由招租方负责,拍卖公司不负责标的物交付。本次租赁权拍卖存在其他瑕疵,在拍卖文件中载明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未载明的问题,由承租方与招租方协商解决。
1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拍卖资料。
四、竞拍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企业(仅限鄱阳县内企业),经营范围需包括水产养殖、水产品销售等相关内容。
2、需要有3年以上的水产养殖经验,报名时须提交乡镇一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等相关证明。
3、竞拍现场公司法人必须出场。
4、未尽事宜,由珠湖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五、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9月27日17时止。凭有效证件到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交纳资料费500元,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于2021年9月27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
竞买保证金账户:【开户行:上饶银行信州支行;户名: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帐号:201003020000028770】
联系电话: 0793-8206555 15907930053 13907936355
公司网址: http://www.jxxzpm.com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中山路35号银鹰楼三楼(军分区斜对面)
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8日